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

雙子星開發案 遭控審查放水

2012/12/13
雙子星開發案 遭控審查放水
林偉信/台北報導
台北雙子星大樓開發案爭議不斷,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十二日再度卯上北市府,質疑卅七名私有地主,僅有李秋明一人與得標的太極雙星達成協議,其他地主不滿,醞釀杯葛開發案;而持有土地不到七坪的李秋明,根本不符合優先投資的資格,但市府審查卻放水,讓他參與聯合開發案,她將告發審查失職的官員。
 台灣史上最大、總投資金額超過新台幣七百億元的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案,由太極雙星團隊中選得標後,引發外界反彈、質疑。應曉薇除批評太極雙星是「掮客集團」外,也是中壢地下水道BOT工程的「擺爛元凶」。她昨天更進一步公布相關資料,指稱與太極雙星聯合提出開發申請的私有地主李秋明,不符合優先投資地主的資格。
 應曉薇指出,八十一年時市府為整合私有地主,與私地主簽署「土地聯合開發契約書」,依契約規定,地主持有土地最小面積要超過五米寬及十八米長,換算坪數約卅坪,才能擁有優先申請投資權。
 應曉薇說,萬仕達建設董事長李秋明,在去年六月買下約六.七坪的土地,然後以私有地主的身分,出面與太極雙星合作提出「申請」,李甚至以個人名義墊付一.三億元的投標保證金,市府明知李不符合優先投資的地主資格,卻故意放水,讓他參與開發案。
 應曉薇表示,「土地聯合開發契約書」是當年市府招標文件,市府應依契約內容審查開發案投資人的資格。地主李秋明沒有優先投資資格,太極雙星就不能申請參加投標,市府應立即撤銷其資格,還給市民公平、有利的甄選結果。
 另外,雙子星大樓C1基地中,有一千多坪為私有土地,占總面積的十八%;但持有關鍵一千坪土地的其中卅五名私地主,市府事前根本沒有詢問過他們的意見,就決議由太極雙星得標,讓地主群情激憤。
 應曉薇說,八十一年時,市府曾與私有地主簽訂土地聯合開發契約,讓私地主「以小換大」,用土地持分交換開發後的大樓建坪;不過,目前市府、太極雙星,根本沒有人要理會私地主,計畫先簽約進行開發,如果私地主不滿意分回比例,再去申請仲裁,這種做法根本就是踐踏地主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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